廣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2017年度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檢驗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2017-02-07
招標編號:GZQS1601FG12071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購人的委托,擬對以下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GZQS1601FG12071(點擊下載)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2017年度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檢驗項目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270萬元
四、采購數(shù)量:1項
五、采購品目:其他專業(yè)技術服務
六、項目內容及需求:
廣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質量監(jiān)督抽查檢驗項目一項;具體數(shù)量詳見第二章采購人需求;所有志愿(1-8)總預算共人民幣270萬元,其中志愿1預算65萬元,志愿2預算60萬元,志愿3預算30萬元,志愿4預算20萬元,志愿5預算45萬元,志愿6預算20萬元,志愿7預算15萬元,志愿8預算15萬元;抽檢時間:2017年2月至12月;檢驗時間:從實驗室接收樣品起15個工作日內出具檢驗報告。
每個供應商可分別選擇不同的志愿進行投標,選擇志愿數(shù)不得超過2個。
供應商應在投標截止前完成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上的供應商注冊工作。
七、供應商資格:
1. 供應商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
2. 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 投標人必須具備所投標項目計量認證CMA、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認證CAL(證書應在有效期內);
4. 投標人必須具備與檢測商品質量工作相適應的檢測條件和能力;
5. 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承擔商品質量監(jiān)測任務的能力;
6. 已登記報名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7.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登記獲取招標文件時提供報名資料如下:(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2)法人代表證明及授權文件(原件,版本從http://www.xuexipou.com/常用文件一欄下載);(3)供應商注冊當?shù)氐娜嗣駲z察院本年度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4)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版本從http://www.xuexipou.com/常用文件一欄下載);(5)未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提供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公章;(6)報名登記表(版本從http://www.xuexipou.com/常用文件一欄下載);(7)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八、符合資格的投標供應商應當在2017年2月8日起至2017年2月27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九、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2月28日 9:30,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7年2月28日上午 9:00至9:30
十、提交投標文件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一、開標時間:2017年2月28日9:30
十二、開標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三、聯(lián)系事項
(一)采購單位:廣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地址:廣州市越秀北路311號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
聯(lián)系人:林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83812935
傳真:020-83812783 郵編:510060
電子郵箱:gzqunsheng@xuexipou.com
十四、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廣州市政府采購網(www.gzg2b.gov.cn)和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www.xuexipou.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一、采購項目編號:GZQS1601FG12071(點擊下載)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2017年度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檢驗項目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270萬元
四、采購數(shù)量:1項
五、采購品目:其他專業(yè)技術服務
六、項目內容及需求:
廣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質量監(jiān)督抽查檢驗項目一項;具體數(shù)量詳見第二章采購人需求;所有志愿(1-8)總預算共人民幣270萬元,其中志愿1預算65萬元,志愿2預算60萬元,志愿3預算30萬元,志愿4預算20萬元,志愿5預算45萬元,志愿6預算20萬元,志愿7預算15萬元,志愿8預算15萬元;抽檢時間:2017年2月至12月;檢驗時間:從實驗室接收樣品起15個工作日內出具檢驗報告。
每個供應商可分別選擇不同的志愿進行投標,選擇志愿數(shù)不得超過2個。
供應商應在投標截止前完成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上的供應商注冊工作。
七、供應商資格:
1. 供應商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guī)定的條件。
2. 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 投標人必須具備所投標項目計量認證CMA、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認證CAL(證書應在有效期內);
4. 投標人必須具備與檢測商品質量工作相適應的檢測條件和能力;
5. 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承擔商品質量監(jiān)測任務的能力;
6. 已登記報名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7.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登記獲取招標文件時提供報名資料如下:(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2)法人代表證明及授權文件(原件,版本從http://www.xuexipou.com/常用文件一欄下載);(3)供應商注冊當?shù)氐娜嗣駲z察院本年度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4)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版本從http://www.xuexipou.com/常用文件一欄下載);(5)未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提供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公章;(6)報名登記表(版本從http://www.xuexipou.com/常用文件一欄下載);(7)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八、符合資格的投標供應商應當在2017年2月8日起至2017年2月27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九、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2月28日 9:30,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7年2月28日上午 9:00至9:30
十、提交投標文件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一、開標時間:2017年2月28日9:30
十二、開標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十三、聯(lián)系事項
(一)采購單位:廣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地址:廣州市越秀北路311號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
聯(lián)系人:林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83812935
傳真:020-83812783 郵編:510060
電子郵箱:gzqunsheng@xuexipou.com
十四、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廣州市政府采購網(www.gzg2b.gov.cn)和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www.xuexipou.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發(fā)布人:廣州群生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7年2月7日
發(fā)布時間: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