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基本醫(yī)療保險第三方智能審核和病種分值支持服務項目的成交結果公告
2018-11-28
招標編號:GZQS1801FD10041Z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肇慶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委托,于2018年11月23日就肇慶市基本醫(yī)療保險第三方智能審核和病種分值支持服務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進行采購?,F就本次采購的成交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編號:GZQS1801FD10041Z
二、采購項目名稱:肇慶市基本醫(yī)療保險第三方智能審核和病種分值支持服務項目
三、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300000.00
四、采購方式:單一來源
五、成交供應商名稱:廣州中公網醫(yī)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張玉紅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沿江中路298號中區(qū)2503室
六、報價明細
成交金額:299800.00
七、評審日期
1.評審日期:2018年11月23日下午15:00
2.評審地點:肇慶市端州區(qū)端州三路24號,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01開標室
3.談判小組負責人:冼立和
4.談判小組成員:冼立和、梁錦泉和關宇鋒(采購人指派評委)
八、評審意見
最低價法成交候選人排序表
九、本公告期限1個工作日 。
十、聯系事項:
(一)采購項目聯系人(代理機構):陳小姐 聯系電話:0758-2822331
采購項目聯系人(采購人):蘇先生 聯系電話:0758-2832191
(二)采購代理機構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肇慶分公司
地址:肇慶市端州區(qū)端州三路48號文化創(chuàng)意大廈21樓2109室
聯系人:區(qū)先生 聯系電話:0758-2822331
傳真:0758-2827276 郵編:526040
電子郵箱:qunshengzq@126.com
(三)采購人:肇慶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廣東省肇慶市端州區(qū)西江南路26號
聯系人:鄒秀娟 聯系電話:0758-2832191
傳真:0758-2857163 郵編:526020
各有關當事人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購人提出質疑,逾期將依法不予受理。
發(fā)布人: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8年11月28日
一、采購編號:GZQS1801FD10041Z
二、采購項目名稱:肇慶市基本醫(yī)療保險第三方智能審核和病種分值支持服務項目
三、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300000.00
四、采購方式:單一來源
五、成交供應商名稱:廣州中公網醫(yī)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張玉紅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沿江中路298號中區(qū)2503室
六、報價明細
主要成交標的名稱 | 型號、規(guī)格 | 數量 | 單價(元) | 服務要求 | 成交金額(元) |
肇慶市基本醫(yī)療保險第三方智能審核服務 | 建立并維護審核規(guī)則庫相關服務、定期維護醫(yī)保智能審核系統(tǒng)、完善系統(tǒng)基礎數據信息服務、培訓服務 | 1項 | 100000.00 | 一年(具體起止時間以合同簽訂為準) | 100000.00 |
肇慶市基本醫(yī)療保險第三方病種分值支持服務 | 數據測算服務、分析測算結果、調整病種分值庫服務、數據標準化校驗服務審核規(guī)則更新和完善服務、培訓服務 | 1項 | 200000.00 | 一年(具體起止時間以合同簽訂為準) | 200000.00 |
七、評審日期
1.評審日期:2018年11月23日下午15:00
2.評審地點:肇慶市端州區(qū)端州三路24號,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01開標室
3.談判小組負責人:冼立和
4.談判小組成員:冼立和、梁錦泉和關宇鋒(采購人指派評委)
八、評審意見
最低價法成交候選人排序表
報價人名稱 | 是否通過資格性、符合性審查 | 最終報價(元) |
廣州中公網醫(yī)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299,800.00 |
十、聯系事項:
(一)采購項目聯系人(代理機構):陳小姐 聯系電話:0758-2822331
采購項目聯系人(采購人):蘇先生 聯系電話:0758-2832191
(二)采購代理機構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肇慶分公司
地址:肇慶市端州區(qū)端州三路48號文化創(chuàng)意大廈21樓2109室
聯系人:區(qū)先生 聯系電話:0758-2822331
傳真:0758-2827276 郵編:526040
電子郵箱:qunshengzq@126.com
(三)采購人:肇慶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地址:廣東省肇慶市端州區(qū)西江南路26號
聯系人:鄒秀娟 聯系電話:0758-2832191
傳真:0758-2857163 郵編:526020
各有關當事人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購人提出質疑,逾期將依法不予受理。
發(fā)布人: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