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q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戶外廣告安全隱患排查項目比選公告
2020-07-24
招標編號:QSFC202000284
廣州市海珠區(q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戶外廣告安全隱患排查項目服務商比選工作已經啟動,為更好地開展安全排查服務工作,現(xiàn)邀請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比選活動,具體事項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廣州市海珠區(q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戶外廣告安全隱患排查項目
項目預算: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50萬元。其中,全面摸查報價不超過25萬元,安全檢測以實際工作量計算,檢測單價分別就面積10-30㎡、30-50㎡、50㎡以上三個范圍單獨報價,全面摸查和檢測單價報價列入評分標準。約定該項目最終計費額按“第三方評審公司評審的經費”進行計算。
工期要求:全面摸查工作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0日歷天內完成并出具隱患排查報告,整改后驗收服務時間,按照實際整改完成時限確定。
二、報價要求
1.參選人對全面摸查工作的總價進行報價,報價不得超過人民幣25萬元,否則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2.參選人對安全檢測工作的檢測單價分別就面積10-30㎡、30-50㎡、50㎡以上三個范圍單獨報價。
三、項目簡介
近年來,因戶外廣告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而引發(fā)火災、傷人事故頻繁發(fā)生,給人民群眾造成重大人身財產損失。由于戶外廣告其主體結構基本裸露在外,時刻面臨著風吹日曬雨淋等侵襲,很容易出現(xiàn)支架腐蝕生銹、主體結構失穩(wěn),電線裸露、短路等危險狀況,為有效杜絕戶外廣告安全事故,擬組織對全區(qū)18條街道摸查上報的約900塊戶外廣告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
四、項目內容
對海珠區(qū)所有戶外廣告(約900塊)按照藍色(正常使用)、黃色(保養(yǎng))、橙色(加固)、紅色(拆除)四個安全等級進行隱患排查,并就存在隱患的戶外廣告出具檢測報告,并負責提供整改意見和整改后驗收等服務。
1.提供安全風險評估,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戶外廣告結構安全檢測包括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
(2)鋼結構防腐及外觀節(jié)點連接,重點是結構強度、剛度、結構節(jié)點、連接焊縫、螺栓和地腳螺栓;
(3)基礎和連接部件,重點是牢固性能;
(4)電路、電器和避雷設施,重點是電源、配電箱、燈具、導線連接安全性檢查,避雷設施和電器安全保險設置,確保正常安全使用。
(5)其它戶外廣告安全事項。
2.對黃色(保養(yǎng))、橙色(加固)、紅色(拆除)三個安全等級提供整改意見。
3.提供整改后驗收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1)對安全隱患排查存在問題的戶外廣告,由采購人負責通知設置人進行整改,中選人負責整改后驗收。中選人對整改情況應有檔案記錄,并對整改驗收結果負責。
(2)中選人應遵守相關廉政規(guī)定,堅決杜絕隱患排查及整改驗收過程因收受利益而私自變更結果,發(fā)現(xiàn)中選人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情節(jié),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其它驗收服務事項。
4.安全隱患排查后,中選人應對各街道存在的戶外廣告安全問題進行總體分析,并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5.依據《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常規(guī)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操作規(guī)程(試行)》,對已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的戶外廣告進行狀態(tài)標識登記造冊。
6.中選人在隱患排查報告、整改報告、驗收意見中應有公司蓋章(含騎縫章)、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簽字或蓋章,每個戶外廣告隱患排查整改結果按上述要求進行。
五、工作依據及技術參數(shù)、執(zhí)行標準、質量要求
1.《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
2.《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規(guī)范》(2019)
3.《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常規(guī)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操作規(guī)程(試行)》
六、其它要求
中選人必須充分考慮各種相應因素,接受該項目采購人及項目所在地區(qū)的街道辦的監(jiān)督與管理。中選人提供的相關服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滿足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等要求。中選人不得違反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通過降低服務質量減少服務內容等手段進行惡性競爭,擾亂正常市場秩序。
1.為使項目按質、按量、按時及有序實施,本項目必須有齊全的評估設備和完善且固定的項目實施小組及項目負責人;人員必須取得持證上崗。
2.中選人服務項目期間若發(fā)現(xiàn)重大安全隱患的,須及時向采購人報告,并協(xié)助采購人消除安全隱患,嚴防安全事故。認真做好與本項目相關的日常工作,如發(fā)現(xiàn)工作中所存在問題,須及時向采購人反映情況,并提出解決的方案。
3.在采購人發(fā)出工作指令或提出疑問時,中選人應在30分鐘內給予答復,如需提供現(xiàn)場服務或現(xiàn)場解決問題的,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地點。
4.中選人為本項目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所有風險和責任由中選人自行承擔。
七、成果的歸屬
1.本項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和所有權益歸采購人所有。中選人不得引用、發(fā)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2.采購人引用中選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采購人所有,采購人可依法享有就該項技術成果取得的精神權利、經濟權利和其他權利。
3.無論發(fā)生何種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采購人均有權利用中選人的階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購人引用中選人的階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采購人所有,采購人可依法享有就該項技術成果取得的精神權利、經濟權利和其他權利。
4.中選人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可將項目轉包或分包,邀請協(xié)辦單位。項目應成立專項團隊,團隊組成人員應是中選人正式工作人員,項目主要負責人工作地點應在廣州,需提供辦公地點證明文件等資料。
5.評估結果未經采購人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如采購人提出要求,中選人須無條件與采購人簽定保密協(xié)議。項目完成后,中選人須把采購人提供的所有數(shù)據和項目的評估結果完整歸還采購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復制品。
八、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額的30%,完成全面摸查后支付合同金額的50%,整改后并完成驗收之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額的20%。
因采購人使用的是財政資金,采購人的付款時間為向采購支付部門提出辦理財政支付申請手續(xù)的時間(不含財政支付部門審核的時間),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支付申請手續(xù)后即視為采購人已經按期支付。
九、參選人資格
1.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按格式6填寫參選申請人聲明)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按格式6填寫參選申請人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
3.未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查詢結果為準;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如“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顯示“沒查到您要的信息”,視為沒有上述三類不良信用記錄)。
4.因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投標違規(guī)等不良記錄而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企業(yè),不準參加本次資格準入投標;若提供虛假資料騙取準入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其準入資格,今后不得再參加本單位資格準入的采購活動。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十、比選方式
本項目擬邀請符合資格的機構參與本項目的比選,最終選取1家機構承接廣州市海珠區(q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戶外廣告安全隱患排查項目。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止不得少于三家公司參與本次比選,否則需重新組織比選。
十一、獲取比選文件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請?zhí)峁┮韵伦C明文件加蓋公章至本次比選代理機構處或網上報名,并獲取比選文件:
(1)登記表(原件,版本從www.xuexipou.com/常用文件一欄下載);
(2)企業(yè)法人(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3)獲取比選文件經辦人若為授權代表,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和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若為法定代表人,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獲取比選文件時間為:2020年7月25日至2020年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獲取比選文件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室;
(6)比選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7)比選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8)如需網上報名,請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發(fā)至代理郵箱(gzqunsheng@xuexipou.com)。
十二、比選時間及地點
1.比選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室會議室
2.比選時間:2020年8月4日15時00分
3.遞交相關資料時間:遞交資料截止時間2020年8月4日15時00分 ,提交資料時間:2020年8月4日下午14時30分至15時00分
4.逾期遞交資料的,將不予接收。
5.遞交相關資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室會議室
十三、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廣州市海珠區(q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2.聯(lián)系人: 曹軍
3.聯(lián)系電話:020-89447744
4.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5.聯(lián)系人:黎先生
6.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
7.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haizhu.gov.cn/#)和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www.xuexipou.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廣州市海珠區(q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戶外廣告安全隱患排查項目
項目預算: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50萬元。其中,全面摸查報價不超過25萬元,安全檢測以實際工作量計算,檢測單價分別就面積10-30㎡、30-50㎡、50㎡以上三個范圍單獨報價,全面摸查和檢測單價報價列入評分標準。約定該項目最終計費額按“第三方評審公司評審的經費”進行計算。
工期要求:全面摸查工作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0日歷天內完成并出具隱患排查報告,整改后驗收服務時間,按照實際整改完成時限確定。
二、報價要求
1.參選人對全面摸查工作的總價進行報價,報價不得超過人民幣25萬元,否則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2.參選人對安全檢測工作的檢測單價分別就面積10-30㎡、30-50㎡、50㎡以上三個范圍單獨報價。
三、項目簡介
近年來,因戶外廣告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而引發(fā)火災、傷人事故頻繁發(fā)生,給人民群眾造成重大人身財產損失。由于戶外廣告其主體結構基本裸露在外,時刻面臨著風吹日曬雨淋等侵襲,很容易出現(xiàn)支架腐蝕生銹、主體結構失穩(wěn),電線裸露、短路等危險狀況,為有效杜絕戶外廣告安全事故,擬組織對全區(qū)18條街道摸查上報的約900塊戶外廣告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
四、項目內容
對海珠區(qū)所有戶外廣告(約900塊)按照藍色(正常使用)、黃色(保養(yǎng))、橙色(加固)、紅色(拆除)四個安全等級進行隱患排查,并就存在隱患的戶外廣告出具檢測報告,并負責提供整改意見和整改后驗收等服務。
1.提供安全風險評估,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戶外廣告結構安全檢測包括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
(2)鋼結構防腐及外觀節(jié)點連接,重點是結構強度、剛度、結構節(jié)點、連接焊縫、螺栓和地腳螺栓;
(3)基礎和連接部件,重點是牢固性能;
(4)電路、電器和避雷設施,重點是電源、配電箱、燈具、導線連接安全性檢查,避雷設施和電器安全保險設置,確保正常安全使用。
(5)其它戶外廣告安全事項。
2.對黃色(保養(yǎng))、橙色(加固)、紅色(拆除)三個安全等級提供整改意見。
3.提供整改后驗收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1)對安全隱患排查存在問題的戶外廣告,由采購人負責通知設置人進行整改,中選人負責整改后驗收。中選人對整改情況應有檔案記錄,并對整改驗收結果負責。
(2)中選人應遵守相關廉政規(guī)定,堅決杜絕隱患排查及整改驗收過程因收受利益而私自變更結果,發(fā)現(xiàn)中選人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情節(jié),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其它驗收服務事項。
4.安全隱患排查后,中選人應對各街道存在的戶外廣告安全問題進行總體分析,并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5.依據《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常規(guī)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操作規(guī)程(試行)》,對已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的戶外廣告進行狀態(tài)標識登記造冊。
6.中選人在隱患排查報告、整改報告、驗收意見中應有公司蓋章(含騎縫章)、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簽字或蓋章,每個戶外廣告隱患排查整改結果按上述要求進行。
五、工作依據及技術參數(shù)、執(zhí)行標準、質量要求
1.《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
2.《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規(guī)范》(2019)
3.《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常規(guī)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操作規(guī)程(試行)》
六、其它要求
中選人必須充分考慮各種相應因素,接受該項目采購人及項目所在地區(qū)的街道辦的監(jiān)督與管理。中選人提供的相關服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滿足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等要求。中選人不得違反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通過降低服務質量減少服務內容等手段進行惡性競爭,擾亂正常市場秩序。
1.為使項目按質、按量、按時及有序實施,本項目必須有齊全的評估設備和完善且固定的項目實施小組及項目負責人;人員必須取得持證上崗。
2.中選人服務項目期間若發(fā)現(xiàn)重大安全隱患的,須及時向采購人報告,并協(xié)助采購人消除安全隱患,嚴防安全事故。認真做好與本項目相關的日常工作,如發(fā)現(xiàn)工作中所存在問題,須及時向采購人反映情況,并提出解決的方案。
3.在采購人發(fā)出工作指令或提出疑問時,中選人應在30分鐘內給予答復,如需提供現(xiàn)場服務或現(xiàn)場解決問題的,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地點。
4.中選人為本項目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所有風險和責任由中選人自行承擔。
七、成果的歸屬
1.本項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和所有權益歸采購人所有。中選人不得引用、發(fā)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2.采購人引用中選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采購人所有,采購人可依法享有就該項技術成果取得的精神權利、經濟權利和其他權利。
3.無論發(fā)生何種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采購人均有權利用中選人的階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購人引用中選人的階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采購人所有,采購人可依法享有就該項技術成果取得的精神權利、經濟權利和其他權利。
4.中選人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可將項目轉包或分包,邀請協(xié)辦單位。項目應成立專項團隊,團隊組成人員應是中選人正式工作人員,項目主要負責人工作地點應在廣州,需提供辦公地點證明文件等資料。
5.評估結果未經采購人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如采購人提出要求,中選人須無條件與采購人簽定保密協(xié)議。項目完成后,中選人須把采購人提供的所有數(shù)據和項目的評估結果完整歸還采購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復制品。
八、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額的30%,完成全面摸查后支付合同金額的50%,整改后并完成驗收之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額的20%。
因采購人使用的是財政資金,采購人的付款時間為向采購支付部門提出辦理財政支付申請手續(xù)的時間(不含財政支付部門審核的時間),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支付申請手續(xù)后即視為采購人已經按期支付。
九、參選人資格
1.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按格式6填寫參選申請人聲明)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按格式6填寫參選申請人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
3.未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查詢結果為準;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如“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顯示“沒查到您要的信息”,視為沒有上述三類不良信用記錄)。
4.因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投標違規(guī)等不良記錄而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企業(yè),不準參加本次資格準入投標;若提供虛假資料騙取準入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其準入資格,今后不得再參加本單位資格準入的采購活動。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十、比選方式
本項目擬邀請符合資格的機構參與本項目的比選,最終選取1家機構承接廣州市海珠區(q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戶外廣告安全隱患排查項目。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止不得少于三家公司參與本次比選,否則需重新組織比選。
十一、獲取比選文件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請?zhí)峁┮韵伦C明文件加蓋公章至本次比選代理機構處或網上報名,并獲取比選文件:
(1)登記表(原件,版本從www.xuexipou.com/常用文件一欄下載);
(2)企業(yè)法人(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3)獲取比選文件經辦人若為授權代表,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和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若為法定代表人,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獲取比選文件時間為:2020年7月25日至2020年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獲取比選文件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室;
(6)比選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7)比選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8)如需網上報名,請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發(fā)至代理郵箱(gzqunsheng@xuexipou.com)。
十二、比選時間及地點
1.比選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室會議室
2.比選時間:2020年8月4日15時00分
3.遞交相關資料時間:遞交資料截止時間2020年8月4日15時00分 ,提交資料時間:2020年8月4日下午14時30分至15時00分
4.逾期遞交資料的,將不予接收。
5.遞交相關資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室會議室
十三、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廣州市海珠區(qū)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2.聯(lián)系人: 曹軍
3.聯(lián)系電話:020-89447744
4.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5.聯(lián)系人:黎先生
6.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
7.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haizhu.gov.cn/#)和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www.xuexipou.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發(fā)布人: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0年7月24日
發(fā)布時間: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