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優(yōu)質飲用水標準體系建立招標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計劃編號:440101-2022-00507
項目編號:202110056806015
項目名稱:廣州市優(yōu)質飲用水標準體系建立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3,509,200.00元
采購需求:
合同包1(廣州市優(yōu)質飲用水標準體系建立):
合同包預算金額:3,509,200.00元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數量(單位) | 技術規(guī)格、參數及要求 | 品目預算(元) | 最高限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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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務 | 1.編制優(yōu)質飲用水水質標準; 2.編制優(yōu)質飲用水工程規(guī)劃設計標準; 3.編制優(yōu)質飲用水施工驗收標準; 4.編制優(yōu)質飲用水水廠運行管理標準; 5.編制優(yōu)質飲用水管網運行管理標準; 6.編制優(yōu)質飲用水風險控制標準。 服務期限為3年 | 1(項) | 詳見采購文件 | 3,509,2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項目開展時間:自合同簽訂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分支機構投標的,必須由總公司(總所)授權,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組織登記文件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分支機構投標的,須同時提供總公司(總所)及分支機構登記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本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未完成編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單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分支機構投標的,提供總公司(總所)或分支機構的上述文件);若已對接“粵省事”“粵商通”“粵信簽”等系統(tǒng)的,可提供書面承諾聲明函(格式自擬)。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分支機構投標的,提供總公司(總所)或分支機構的上述文件);若已對接“粵省事”“粵商通”“粵信簽”等系統(tǒng)的,可提供書面承諾聲明函(格式自擬)。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填寫資格聲明函,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5)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填寫資格聲明函,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同一子包)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填寫資格聲明函,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6)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填寫資格聲明函,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7)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分支機構投標的,總公司(總所)及分支機構均須滿足上述要求)。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
原因及情形: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xiàn)的情形。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 2022年01月21日 至 2022年01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
方式:現(xiàn)場獲取
售價: 免費獲取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2年02月11日 14時30分00秒 (北京時間)
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7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開標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704
1.供應商應在投標截止前完成廣東省政府采購網(gdgpo.czt.gd.gov.cn)上的供應商注冊工作。
2.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22年02月11日14時00分至2022年02月11日14時30分
3.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會,投標人如有疑問請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咨詢。
4.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本公告期限,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5.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gdgpo.czt.gd.gov.cn)、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站(www.xuexipou.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釆購人信息
名 稱:廣州市城市排水監(jiān)測站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qū)站南路15號之一
聯(lián)系方式:020-86660992
2.釆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
聯(lián)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馬小姐
電 話: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