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歌舞劇院民族樂團樂器設備采購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各有關投標人: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就2010年11月25日發(fā)布的廣東歌舞劇院民族樂團樂器設備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編號:GZQS1001HG11008)采購文件更正如下內容:
一、更正內容
1.原采購文件中的第1頁第二點投標人資格要求,第(一 )款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供應商;分公司投標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注冊資金80萬元或以上,并具有相應的經(jīng)營范圍”更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供應商;分公司投標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注冊資金50萬元或以上,并具有相應的經(jīng)營范圍。”
此澄清修改公告為廣東歌舞劇院民族樂團樂器設備采購項目采購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購文件》相應條款與文本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文為準。
二、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東歌舞劇院
采購人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水蔭四橫路34號演音大樓B座五樓
聯(lián)系人: 候小姐
電話: 020-87047554 傳真: 020-87047554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1704室
電話: 020-83812782 傳真: 020-83812783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0 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