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房地產(chǎn)研究中心辦公用房租賃服務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房地產(chǎn)研究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國內(nèi)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簡要
1、項目編號:GZQS1201FG04012
2、項目名稱:廣州市房地產(chǎn)研究中心辦公用房租賃服務項目
3、項目類別:服務類
4、項目最高限價:市場租金人民幣100元/平方米
5、服務年限:不少于3年
6、項目內(nèi)容:
(一)選址:位于廣州市越秀轄區(qū)內(nèi),距離豪賢路193號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1公里范圍以內(nèi)(步行10分鐘);交通方便、道路寬敞、方便行政執(zhí)法車輛快速出動。
(二)面積:場地面積合計約為650平方米(要求在同一樓層),公攤面積按國家地方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投標人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yè)信譽的境內(nèi)法人組織或物業(yè)所有權人;
2、投標人必須為標的物權屬人或代理商(本項目不接受《商品房預售契約》持有者參加投標);
3、若投標人只有經(jīng)營權沒有產(chǎn)權的,必須提供其具有經(jīng)營權的證明文件;
4、擬出租標的物須滿足上述采購項目內(nèi)容的要求;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投標;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招標文件進行公示(可點擊下載),公示期為自招標文件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nèi)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四、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2、獲取招標文件地點: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3、獲取招標文件方式:投標人憑以下加蓋公章的資料前往購買招標文件(按具體項目要求填寫)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副本或投標人為個人的物業(yè)所有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購買招標文件,則無需提交此資料);
3)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購買招標文件,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jīng)審查,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的投標。
4、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fā)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五、投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1、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2年5月22日9:00~9:30(北京時間)
2、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2年5月22日9:30(北京時間)
3、開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室
若已購買招標文件而決定不參加本項目報價的投標人,應在開標前4日以書面形式(書面材料、信函或傳真加蓋投標人公章)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六、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廣州財政網(wǎng)(www.gzg2b.gov.cn)和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wǎng)站(www.xuexipou.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 廣州市房地產(chǎn)研究中心
采購人地址: 廣州市德政北路雅荷塘35號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室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梁小姐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轉859 傳真:020-83812935轉800
E-mail: gzqunsheng@126.com 網(wǎng)址:http://www.xuexipou.com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